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科社部        发布者:科研服务        发布时间:2021-03-17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部门:

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理论与实务研究,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我省“双一流”和“双高计划”建设,更好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

2.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3.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4.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4),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工作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与各高校、各分会协同组织实施。各高校和各分会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秘书处限额推荐申报立项,各高等学校常务理事单位限报4项,理事单位限报3项,各分会限报5项。注意:我院限报3项。

2.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

3.由各推荐单位按质量优劣排序后,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学会秘书处。

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50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经费。

四、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各高校和分会负责结题验收工作,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相关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课题承担单位验收完成后,将验收结论汇总加盖公章后统一寄学会秘书处或加盖公章电子版发学会秘书处邮箱,并将课题研究报告电子版及公开发表论文扫描件一份(重点课题需要)发学会秘书处邮箱。

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位老师将《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4份),统一报送至科社部,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119164659@qq.com若有问题请联系石凤春,电话0579-88321101

2.课题受理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419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3: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课题研究选题指南.docx

附件5:高校会员单位2021年度课题申报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