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2022年度实践教学周(第一周)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22-05-30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

2022年度实践教学周(第一周)即将开始,为更好地做好实践教学周的教学安排,提高教学实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度实践教学周(第一周)时间为623日至627日。

若有专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教学安排,请于62日前上报教务部审批,审批后制定、上报实践教学周安排计划。

二、安排要求

1.实践教学周的设置以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各专业要加强对就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研究,科学研制专业技能标准,根据能力培养层次性与渐进性的特点,衔接课堂实践教学,从四年六周整体安排出发,全程设计实践教学。

2.在教学计划内已经有具体课程安排的专业,可按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活动,其它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需要安排见习、专项实践、大型实验(实践)项目、专业技能训练和达标考核等。要求内容充实饱满,保证教学质量。如有课程新增、删减,学分变化等变动情况需严格履行教学计划调整审批手续。

3.各专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发基于应用的适合实践教学周开展的大型实验(实践)项目,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4.各学院应加强实践教学周教学管理和学生安全纪律教育,保证实践教学周教学工作切实有效开展。

5.实践活动相关费用可参照实习经费从各学院实习实践费列支。

三、其他说明

请各学院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实践教学周筹备工作,精心组织,精准施策,以便学生顺利实施各项实践教学活动。研讨确定后的2022年实践教学周(第一周)教学工作安排表(附件1)及各专业具体实施方案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后于610日前交至行政楼217,电子稿发送到584170271@qq.com

实践教学周结束后,请认真做好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


附件1:2022年度实践教学周(第一周)教学工作安排表.xls

附件2:2022年度实践教学周(第一周)教师工作量汇总表.xls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