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管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师资队伍        发布时间:2022-06-20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行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布置和要求,经研究决定,试行管理人员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教育管理方向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采用评聘分开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相关规定

1.管理岗位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定工作。

2.学院现职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或现聘管理八级岗且担任学院主管及以上岗位干部,可根据本人工作业绩直接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教育管理方向助理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学院岗位设置和聘任继续按照岗聘相关文件执行,聘任在管理岗位人员其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不聘任,其评审结果只表明其具备学院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原则上对外交流时可使用学院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有明确限制的除外)。

二、申报条件

管理人员申报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应在本岗位工作业绩突出,且具备规定要求的业绩条件,所有业绩成果须与教育管理本职工作相关。具体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若干意见(修订稿)》(浙师行知人〔2022〕5号)。

三、职称申报系统填报

本年度申报人员请于6月28日前进入职称评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系统直接读取的信息不用提供佐证材料,请申报人在系统读取信息的基础上如实增减、修改申报信息,申报人自行增加或修改的信息原则上均需提供佐证材料。

学术不端报告、索引证明提交纸质稿到学院,思想政治鉴定表、承诺书签章后上传到系统后再将纸质稿提交到所在学院。其他佐证材料均不用提交纸质稿只需在职称系统中上传即可。

系统登录及应用说明:浙师大主页→网上办事大厅→登录→点击“职称评审”进入下列页面填写申报信息。

四、特别提醒

1.今年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务的校外同行评议采取电子形式,请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务的人员提前准备好3篇、2篇送审代表作的电子化处理。

2.所填报论文的文献检测报告他引相似比不得超过30%,自引不得超过50%,他引、自引的范畴限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文献资料。

3.其他未尽事宜及附件材料详见《人事部关于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系统填报的通知》。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