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实验室开放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3-06-02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部门:

为保障暑期实验室正常开放使用,确保实验室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维护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3年暑期实验室开放和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实验室开放时间

20236月23-7月31日

二、暑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1、教学实验室

暑期需使用教学实验室(包括开展实验、实践、学科竞赛等工作的实验室)的,借用教师在征得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同意后,于6月9日前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实验室教学计划外借用申请表》(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暑期使用实验室统计表》(附件4),经教务部审批并签订一式两份《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计划借用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2),需门禁授权的师生另外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门禁权限申请表》(附件3)。

2、科研、科创实验室

暑期需使用科研、科创实验室的,责任教师于6月9日前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暑期使用实验室统计表》(附件4),经二级教学单位审批,报送教务部备案。

以上材料纸质稿报送教务部实验室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17857175867@163.com邮箱。联系人:陆琦,办公室:9-305,联系电话:17857175867/588956。

 

教务部

20236月2


附件1:实验室借用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非计划借用实验室安全责任书.doc

附件3:门禁权限申请表.docx

附件4:暑假实验室使用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