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3-12-13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公布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主要围绕虚拟教研室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及下一步举措等。

三、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进度安排总结项目进展情况,撰写中期检查自评报告(附件2),并将项目相关支撑材料(如申报书预期成果中已完成的材料等)一同于12月27日前交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各二级学院(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12月29日前报学院教务部(行政楼216),电子稿发chenyujing01@126.com。

自评报告须对照申报书要求的建设目标,说明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今后的工作计划等,未能按计划如期完成的,应说明原因。

2.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中期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分为中检合格、黄牌警告、撤销立项。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指导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围绕创新教研形态加强教学研究、共建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培训,切实提升我院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中期检查名单.xlsx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