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班级:
经与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商定,我院2015届毕业生(含提前毕业学生)电子摄像将安排在2014年12月14日(周日)进行。
由于毕业电子摄像直接作为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照片使用,电子摄像数据教育部不返回,一切数据以拍摄时提供数据为准,因此,学院特组织毕业生核对各项数据。请各班级信息员或负责人到学院教务部领取《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毕业生信息校对表》,每个毕业生务必仔细核对数据,数据空白部分请务必填全,并且务必本人签名认可数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和民族等关键信息务必与身份证上完全一致,如有出入,除提供正确信息外,还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修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或民族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户口本、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各一份;修改身份证号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数据核对完成后,2014年12月5日前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毕业生信息校对表》及信息修改相关证明材料交回学院教务部。
2015届毕业生电子摄像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2015届本科毕业生。
二、时间:2014年12月14日(具体时间见附件1)。
三、地点:16-102、16-104。
四、缴费:毕业生图像采集收费标准为15元/人。
请各班级信息员(或负责人)以班级为单位按参加拍摄人数收齐费用(未缴费者不能参加电子摄像),缴款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账 号:19615301040002148
开 户 行:农行金华浙师大支行
凭银行交款单于2014年12月5日前至学院财务部(16-719)换取收据交予学院教务部(16-714)周老师处。最后,所收款项由学院统一代办汇至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
五、拍摄流程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分院务必高度重视,提前通知有关学生。教务办和学工办全程做好本分院毕业生电子摄像的组织工作,建议班主任协助组织各班拍摄。各位同学相互转告,并按时回校参加拍照。
2.延期毕业学生如以前已拍,此次无需重新拍摄。
3.提前毕业学生需向分院教务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分院审核同意后报学院教务部,学院教务部复核后加到2015届毕业生名单中,同期参加电子摄像。
4.本次摄像分组进行,请各位同学看清楚班级拍摄开始的时间和所在教室(具体分组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按分组安排提前30分钟到场外排队等候,严格按专业、学号顺序入场拍照(具体名单顺序见附件2)。
5.电子摄像需要进行身份验证,请学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
6.拍照时,学生必须免冠,不能无袖,不要穿黄色、蓝色、绿色的衣服。
7. 请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在电子摄像拍摄现场进行火车优惠卡充值,其他相关事项联系学院教务办韩老师(0579-82291186)。
逾期不拍摄,影响毕业和电子注册的,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