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做好第三期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工

作者:教务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6-24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部门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第三期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已到结题时间,现将结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一)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附件1)。

2.项目研究报告一份: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资料,格式参见附件2。

3.项目成果与支撑材料集一册:获准授权的专利(含受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参与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论文、证书提交复印件即可)

4.汇编材料一份(电子稿,格式见附件3)。

(二)延期结题材料

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填写《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一份,附件4),经学院同意方可延期。延期项目的结题时间为10月,请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确保10月初提交结题材料。不能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将做撤销立项处理。

二、验收程序

本期项目立项涉及领域较广,为更科学、公正地评价项目,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评审,给出评语、评审等级并排序汇总公布最终验收结果。评审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结题项目总数的25%;合格、不合格比例不低于学院结题项目总数的15%。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于7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教务部16-716办公室,全部材料的电子文稿发送到18441695@qq.com 。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5年6月24

 

第三期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通知附件.zip,20156241047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