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保证我校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申报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预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的范围
2016年计划出访的90天以内(含90天)因公出国(境)团组,超过90天的出访团组无需申报经费预算。
二、经费来源
出国(境)经费不论经费来源(个人科研经费、课题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其他资金等)只要涉及财务报销,均纳入预算管理,并进行申报。
三、出国(境)性质分类:行政类和学术类
1.行政类:主要是校级领导公务出访团组,各学院、部门(单位)派出的非学术任务的公务出访团组。
2.学术类:主要有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研究、学术访学和培训进修等出访团组。
四、报送要求
请各位老师按要求填报《浙江省省本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审核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决算表》《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预算汇总表》(见附表),并于6月30日(周二)前将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pangpei@126.com。
五、特别说明
1.本次因公出国(境)团组的预算申报,并不代表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一定会批准。所有2016年度计划因公出国(境)的团组先经学校审核,再由校计财处上报浙江省财政厅审批出国(境)经费预算指标。各出国(境)团组出行前须根据预算批复和学校团组安排情况,先办理预算审核,再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
2.本次因公出国(境)预算申报结束后,学校原则上不再组织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预算的补报及追加申请。
3. 对逾期未上报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预算的单位或未作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预算团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将不再受理其2016年的因公出国(境)任务。
4. 跨单位团组,由各学院、部门(单位)自行上报本单位参团人员的经费预算。
5. 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外侨办等上级有关部门有新的规定,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庞佩 电话:65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