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及论文指导老师:
2016届汉语言文学及汉复专业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工作业已结束,为了更好地完成毕业论文的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参考答辩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与自己导师沟通交流后,对于自己的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待导师认可后即可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
2. 毕业论文为8学分,学年论文为6学分。毕业论文可以以学年论文为基础,但是必须有所拓展与提升,决不允许出现毕业论文与学年论文雷同的情况,否则丧失论文答辩资格。
3. 尤其需要强调,2016届开始,毕业论文答辩前首先需要进行学术规范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论文不能参加答辩,请自觉杜绝学术不规范行为。
4. 请各位同学抓紧完成学年论文的写作,建议2016年元旦前完成初稿,也请各位指导老师对于自己名下的学生进行切实有益的过程指导。
文学分院汉语言文学专业
201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