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第六届“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05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关于开展第六届“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浙师行知[2010]16号)精神,现就本届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浙师行知[2010]17号)(附件1)。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参评对象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评选名额8人。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工作。

2.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附件2),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各分院、部门,由各分院、部门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人事部。电子稿发至fhf@zjnu.cn

3.学院相关部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方面的业绩进行复核,并签署书面意见。

4.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产生拟获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5.公示后名单报徐步云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时间安排

1.20151111日(周三)前,申报“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的教师将参评材料报至各分院、部门。

2.20151116日(周一)前,各分院、部门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将材料交至学院人事部。

3.20151120日(周五)前,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业绩进行复核。

4.201511月底产生拟获奖人员并进行公示,12月上旬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

 

 

                                      行知学院人事部

                                        2015114

 

“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doc“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