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关于开展第六届“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浙师行知[2010]16号)精神,现就本届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浙师行知[2010]17号)(附件1)。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参评对象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评选名额8人。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工作。
2.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附件2),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各分院、部门,由各分院、部门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人事部。电子稿发至fhf@zjnu.cn。
3.学院相关部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方面的业绩进行复核,并签署书面意见。
4.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产生拟获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5.公示后名单报徐步云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1日(周三)前,申报“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的教师将参评材料报至各分院、部门。
2.2015年11月16日(周一)前,各分院、部门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将材料交至学院人事部。
3.2015年11月20日(周五)前,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业绩进行复核。
4.2015年11月底产生拟获奖人员并进行公示,12月上旬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
行知学院人事部
2015年11月4日
“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doc“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