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班级:
现公布行知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表(详见附件),请及时通知学生查询考试时间和地点(也可登录http://10.1.74.13 进行网上查询),并提醒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托管、停招专业(日语等)的期末考试安排,直接到相关专业学院的网站查看并关注相关通知;通识2课程的期末考试安排,请学生向相关任课教师进行确认。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必须凭有关证明于考试之前向开课分院教务办提出申请(缓考申请表可在行知学院网站“人才培养”的“资料下载”模块下载),经任课教师和开课分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缓考,否则一律做旷考论。
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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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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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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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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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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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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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9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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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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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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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分院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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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9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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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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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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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分院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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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9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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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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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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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分院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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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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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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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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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体分院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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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9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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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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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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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分院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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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9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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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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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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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分院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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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9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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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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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知学院教务部
2015年12月25日
行知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12.24).xls,20151228965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