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分院毕业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任务。根据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程安排,决定对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检查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为做好后期工作奠定基础。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毕业论文的整体工作计划、选题与开题、论文初稿写作等情况。重点检查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等过程管理材料和正文的进展、写作情况。
二、中期检查的形式:
本次检查采用学生、导师自查和分院检查的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
1.学生自查:填写《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连同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等过程管理材料和正文在3月20日前交给指导教师;
2.导师自查:⑴检查外文翻译,着重检查外文资料与论文选题是否相关相近;译文是否完全照搬机译;译文与原文对照是否准确;译文完成情况;有无参考价值。原文要有电子稿(扫描亦可)。⑵从选题、调研论证、文献搜集、分析计算、结构设计、创新见解、论文撰写等方面对毕业论文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注意引文、引言的注释(当页脚注),不可与参考文献一概而论。
3.分院检查:对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学生的论文完成情况,并填写《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附件2),形成分院检查报告。
三、中期检查具体日程安排
2016年3月18日,学生自查,学生填写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连同其他材料交给导师;
2016年3月23日,导师自查,在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签好意见后交分院综合办;
2016年3月25日,分院抽查,每个导师抽2个学生,综合办将抽查的毕业论文发给相关老师评阅
2016年3月31日,形成分院的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行知学院法学分院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