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除已具备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外,所有申报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要求考核合格。现就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16年5月11日(周三)晚上18:00
二、测试地点
第一组:16幢619教室, 第二组:16幢615教室
三、申报人员名单
第一组:陈委委、汪 静、杨 洁、洪鸳肖、谢云龙、陈寒松、牛四花、肖春水
第二组:宁 辰、米雪梅、孙 攀、黄 昊、刘 德、黄 燕、余 凡
四、测试要求
说课:不超过5分钟;
试讲:需准备一堂课的内容,内容可根据申请的任教学科自选,可运用多媒体PPT辅助教学。试讲不超过10分钟。
五、考核标准
主要从六方面考核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具体标准请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见附件)
请相关老师提前做好准备,准时到场参加测试。上课所需课件请于测试前自行拷贝至教室电脑里,感谢您的配合。联系电话:82291386郭老师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
2016年5月5日
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