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独立学院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4〕13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省内独立学院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批复》(浙教高教〔2008〕204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报名,学院审核,现将2016年符合转本资格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月13日至5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学院教务部,联系电话:82291186。
公示名单如下: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2016年5月13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独立学院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4〕13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省内独立学院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批复》(浙教高教〔2008〕204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报名,学院审核,现将2016年符合转本资格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