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2016年度实践教学周即将开始,为更好地做好实践教学周的教学安排,提高教学实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实践周第一周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1日,第二周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18日。若有专业因特殊原因需要将2周集中安排,请于6月3日前上报教务部审批,审批后制定、上报实践教学周计划。
二、 相关要求
1. 实践教学周的设置以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各专业要加强对就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研究,科学研制专业技能标准,根据能力培养层次性与渐进性的特点,衔接课堂实践教学,从四年六周整体安排出发,全程设计实践教学。
2.在教学计划内已经有具体课程安排的专业,可按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活动,其它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需要安排见习、专项实践、大型实验(实践)项目、专业技能训练和达标考核等。要求内容充实饱满,保证教学质量。如有课程新增、删减,学分变化等变动情况需严格履行教学计划调整审批手续。
3.各专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发基于应用的适合实践教学周开展的大型实验(实践)项目,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4.各分院应加强实践教学周教学管理和学生安全纪律教育,保证实践教学周教学工作切实有效开展。
5.实践相关费用可参照实习经费从分院实习实践费列支。
6.实践教学周结束后,请认真做好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9月23日前专业主任上交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实践教学周课时统计表(专业用表)(附件2)至分院综合办;9月30日前分院上报加盖分院公章的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6年度实践教学周教师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至教务部16-716办公室,电子稿请发送到nsh@zjnu.cn。
请各分院认真组织相关教师研讨确定2016年实践教学周教学工作安排,于6月10日前将安排表及各专业具体实施方案经分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分院公章后交教务部16-716办公室,电子稿请发送到nsh@zjnu.cn。开展专业技能达标考核的专业将考核方案报教务部16-716办公室,电子稿请发送到nsh@zj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