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6-28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分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分院要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具体研究、部署、指导、检查本分院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到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依据分院总体要求,制定好本分院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报学院教务部备案。

二、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应由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或有硕士学位,具有一定科研工作能力的教师担任。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严格执行每位指导教师承担指导任务最多不可超过10人。同时,鼓励各分院积极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形成校内教师为主体、校内外教师共同组成的指导教师队伍。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过程必须强调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做好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对毕业设计(论文)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学生制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进度计划;向学生推荐参考资料,指导学生搜集、查阅文献资料、研究方法以及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进行具体指导,要求当面指导不少于5次,并做好指导记录;审阅论文初稿或检验设计(实验)结果,提出修改与改进意见。

三、加强选题管理

论题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内涵明确,切实做到与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紧密结合起来,对培养学生的学术水平与综合应用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应用型专业应着力提高毕业设计的比例,其中工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70%。毕业设计的各项要求,各分院可结合专业特点,参照学院相关要求进行。

鼓励学生采用与专业密切相关的已发表的论文、专利、参赛获奖的学术作品以及各级创新项目成果等为主题来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四、加强过程管理

各分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安排、检查和总结,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严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中期检查、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学院也将对各分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及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辅助检测学生论文(结题答辩前一周将学生论文提交教务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严格答辩制度

分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组织开题答辩、结题答辩。答辩中如有争议或其他需要,交由分院答辩委员会再次主持答辩后裁定。通过学院组织的“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后方可参加答辩。

六、成绩评定

(一)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审查给出成绩并写出意见;再由分院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给出答辩意见和成绩;分院答辩委员会综合以上成绩最终评定成绩等级,并由分院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备案。

(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占50%、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占50%。

(三)成绩比例:“优秀”成绩比例不超过20%;“良好”成绩比例不超过60%;“中等”(含“中等”)以下成绩不低于20%。申请替代毕业设计(论文)者的优秀比例可单列,论文检测中第一次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原则上不能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

七、论文存档要求

(一)电子文档材料:按每生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学号姓名),文件夹内应包含以下PDF文档:论文正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中期检查表、作品(实物)验收单(部分专业)、答辩资格审查表、答辩记录、评审表。

(二)装订材料:经分院答辩委员会审查确定成绩与相关资料后方可装订,装订前分院务必组织人员再次认真检查核准所有材料顺序(诚信承诺书、论文正文、过程管理材料封面、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中期检查表、作品(实物)验收单(部分专业)、答辩资格审查表、答辩记录、评审表)。

鼓励各分院依据学院总体要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及各专业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改革探索,经多方调研后提出各专业的具体规范,报学院教务部备案。

附件:

1.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征题的通知

2. (文史类)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手册

3. (理工类)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手册

4.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用表

5. 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6 年 6月 28日

通知 附件1.2.3.4.5.zip,201752916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