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磐安县人民法院签订实践教育基地协议

作者:张华平 王朝晖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8-06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201685日,我院与磐安县人民法院合作建设实践教育基地签约授牌仪式在磐安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我院副院长郑荣泉、法学分院院长黄彤、教务部副主任张华平、法学分院综合办主任王朝晖,磐安县人民法院院长陆军传、副院长陈正其、政治处主任陈莉萍、办公室主任施江飞及全体实习生出席了本次仪式。

    陆军传对我院一行表示了热烈欢迎,他简要介绍了法院的基本情况,表达了与学院合作的需求和诚意,肯定了首批接收的8名见习生为法院的审判力量注入了新鲜力量。同时,期待通过双方的合作,助力学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为同学们创造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

    会上,郑荣泉介绍了我院的发展历程与办学特色,特别是我院毕业生母校满意度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他特别提出,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就一定要加强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希望双方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互动交流,探讨更深层次的合作。

    随后,双方正式签订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协议,并举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实践教育基地”授牌仪式。

    最后,两位见习生代表进行了发言。他们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阐述了思想和业务方面的收获和体会,对学院和法院为他们提供优质的生活、工作条件表示了感谢。据悉,8名同学进行了为期5周的专业见习,安排在民一庭、民二庭、刑庭、立案庭、执行局等部门相关岗位实践。从今年起该基地将每年接纳经岗前培训后进行专业见习与毕业实习的两个批次学生。

    本次签约仪式,是双方前期沟通磋商的成果,更是双方纵深交流合作的开端。我院以此为契机,建立与政法机关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提升法科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