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学院转专业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6级专业复合班分流及2016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级专业复合班分流
1.各分院成立由分院领导、专业主任、教务办、学工办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合班分流方案,指导并组织分流工作。
2.切实尊重学生意愿,经学生本人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择。
3.分流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四个专业。
4.专业分流名单于9月23日(周五)前报学院教务部并公示。
5.各分院于9月26日(周一)前将分流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交学院教务部。
二、2016年转专业
(一)转专业对象
转专业对象为2015级、2016级学生,其中专升本、高职单考单招类、定向生、休学期间、2015级已转过专业、2016级设计学类等学生除外。
(二)转专业原则
1.转专业学生必须确有专长,转入另一专业更能发挥学习积极性;
2.尊重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尊重学生专业兴趣,促进学生专业发展。
(三)转专业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表现优良;学习勤奋、刻苦,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且无受处分记录。
2.艺术类的学生只能转入同类别专业。
3.2015级已进行专业分流的学生不允许在原大类专业内互转(设计艺术分院学生除外)。
4.大学生入伍后退役复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允许转专业。
5.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才能继续学习的,须经学院确认同意后方可提交申请。
(四)转专业程序
9月18日前,各分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分院转专业工作。各分院应及时向学生公布学院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1.申请
学生向所在分院教务办书面提交《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截止时间9月22日(周四)。各分院审核、汇总后,于9月23日(周五)上午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表》(见附件3)报学院教务部,并将转专业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zhouchen@zjnu.cn。
2.考核
申请转专业学生均须参加各分院组织的考核,考核时间统一为9月26日(周一)下午。
转专业考核由各分院组织,学院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巡查。
各分院成立以分院院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方式及标准,要求对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学习能力、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可采用理论考试或面试等形式。采用面试形式考核的须由3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
各分院将转专业考核安排(附件4)电子文档于9月23日(周五)中午前发至学院教务部。学院教务部汇总后于9月25日(周日)晚将考核安排和名单在学院网站和16幢1楼教务办信息公告栏公布。各分院要提醒学生及时查看考场安排情况。
3.录取
各分院于9月27日(周二)下班前将排序的拟录取名单、学生分班情况、参加考核学生成绩及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务部。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材料和考核成绩进行审核、录取。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学生根据学院正式文件转入相关专业就读。
4.交接
学生转专业后,相关分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接收分院负责落实对转入学生课程修读等相关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转专业学生选课、学分转换、教材退换等工作。
选课:9月29日18:00开始,由相关分院教学秘书指导转专业学生再次选课。
学分转换: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可在学院网站下载),转入专业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须于10月21日前交分院教务办,分院汇总后于10月28日前统一交学院教务部,经学院教务部审核通过后学分转换认定生效。逾期将不再予以转换认定。
教材退换:转专业学生的教材,在完好无损、不影响重新分配使用的前提下,允许以转入分院为单位,于10月10日前到后勤集团教材管理部门集体退换。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分院应在学生报名前积极开展好专业介绍和宣传等工作。
2.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6年学生转专业名额及考核形式
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表
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
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6年转专业考核安排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6年9月19日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6年学生转专业名额及考核形式.doc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表.doc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doc附件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6年转专业考核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