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堂考勤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18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分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堂考勤管理,严肃课堂纪律,提升教学质量,促进院风、学风建设,学院将1024启动本学期课堂考勤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堂考勤工作流程

二、课堂考勤注意事项

1.学生选定课程后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听课,严格执行学院请假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必须事先请假,原则上不允许事后补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参加教学活动者均作旷课论。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总评成绩记为零分,且不得参加补(缓)考:①全程考勤缺课时数占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②连续点名四次或随机点名三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相应学时者,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2.任课教师要做好课堂常规管理,严格执行学院考勤制度。要掌握学生到课情况,核实迟到、早退、旷课的人员,及时在考勤单上登记,并按时(每周五前)报送学院教务部。要坚持学生上课出勤与平时成绩挂钩的考评原则,对上课无故迟到、早退、缺课、讲话、打瞌睡、玩手机等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要及时与班主任和辅导员沟通、反馈。

3.各分院要及时掌握学生上课出勤情况,了解学生行为和思想动态,对于旷课累计过多的学生及时给予警示,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严格管理,整顿学习纪律,克服和纠正部分学生中存在的散漫、懒惰、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切实将出勤率与学生评优评奖工作挂钩。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问题,不断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课堂考勤联系人员:

部门

教师

电话

办公室

商学分院

贾海洋

82291368

16803

法学分院

刘德

82291398

16805

文学分院

蒋筱、仲云菲

82291378

16809

设艺分院

周妍

82291185

16810

理学分院

孙启夏

82291308

16819

工学分院

黄晶

82291338

16816

教务部

肖春水、吴庆波

82291186

16714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