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兼职教授联系人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27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分院,各部门:
为加强我院与兼职教授的联系与沟通,发挥兼职教授在学院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调动我院教师参与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校企合作的服务意识和能力,特开展兼职教授联系人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各分院统筹安排兼职教授联系人工作,组织教师报名,教师填写《浙 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兼职教授联系人登记表》于2016年11月5日之前交到各分院综合办;
2.根据报名情况,经分院组织推荐,于11月7日之前把兼职教授联系人报送到科技与社会服务部;
3.经学院组织审定后,科技与社会服务部进行备案。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印发兼职教授联系人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师行知科〔2016〕9号)
 
附件2:各分院兼职教授名单
浙师行知科〔2016〕9号.doc各分院兼职教授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