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第七届“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方恒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02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关于开展第七届“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浙师行知[2010]16号)精神,现就本届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浙师行知[2010]17号)(附件1)。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参评对象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评选名额8人。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工作。

2.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附件2),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各分院、部门。

3.各分院、部门进行初审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如有2人及以上申报,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人事部。电子稿由分院汇总后一并发至fhf@zjnu.cn

4.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方面的业绩进行复核,并签署书面意见。

5.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产生拟获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6.公示后名单报徐步云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时间安排

1.2016117日(周一)前,申报“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的教师将参评材料报至各分院、部门。

2.2016119日(周三)前,各分院、部门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将材料交至学院人事部。

3.20161111日(周五)前,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业绩进行复核。

4.20161118日(周五)前,学院将参评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

5.20161121日(周一)前,“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

6.201611月底产生拟获奖人员并公示。

7.201612月上旬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附件:

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

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

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

                                        2016111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doc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doc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