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关于开展第七届“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浙师行知[2010]16号)精神,现就本届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浙师行知[2010]17号)(附件1)。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参评对象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评选名额8人。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工作。
2.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附件2),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各分院、部门。
3.各分院、部门进行初审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如有2人及以上申报,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人事部。电子稿由分院汇总后一并发至fhf@zjnu.cn。
4.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方面的业绩进行复核,并签署书面意见。
5.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产生拟获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6.公示后名单报徐步云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时间安排
1.2016年11月7日(周一)前,申报“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的教师将参评材料报至各分院、部门。
2.2016年11月9日(周三)前,各分院、部门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将材料交至学院人事部。
3.2016年11月11日(周五)前,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业绩进行复核。
4.2016年11月18日(周五)前,学院将参评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
5.2016年11月21日(周一)前,“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
6.2016年11月底产生拟获奖人员并公示。
7.2016年12月上旬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附件:
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
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
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
2016年11月1日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doc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doc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