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班级:
经与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商定,我院2017届毕业生(含提前毕业学生)电子摄像将安排在2016年12月4日(周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核对
由于毕业电子摄像直接作为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照片使用,电子摄像数据教育部不返回,一切数据以拍摄时提供数据为准,因此,学院特组织毕业生核对各项数据。请各班级信息员或负责人到学院教务部(16-714)领取《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毕业生信息校对表》,每位毕业生务必仔细核对数据,数据空白部分请务必填全,并且务必本人签名确认。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和民族等关键信息务必与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如有出入,学生需提供正确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分院务必保证每位毕业生及时完成数据核对工作,并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毕业生信息校对表》及信息修改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教务部(16-714)。
二、电子摄像
1.对象:2017届本科毕业生。
2.时间:2016年12月4日(具体时间见附件1)。
3.地点:16-113、16-114。
4.缴费:毕业生图像采集收费标准为17元/人。
请各班级信息员(或负责人)以班级为单位按参加拍摄人数收齐费用(未缴费者不能参加电子摄像),并于12月4日班级图像采集前交给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工作人员。
5.拍摄流程


6.注意事项
(1)请各分院务必高度重视,提前通知有关学生。教务办和学工办全程做好本分院毕业生电子摄像的组织工作,建议班主任协助组织各班拍摄。各位毕业生务必相互转告,并按时回校参加拍照。
(2)延期毕业学生如以前已拍,此次无需重新拍摄。
(3)提前毕业学生需向分院教务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分院审核同意后报学院教务部,学院教务部复核后加到2017届毕业生名单中,方可同期参加电子摄像。
(4)本次摄像分组进行,请各位毕业生务必看清楚班级拍摄开始的时间和所在教室(具体分组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按分组安排提前30分钟到场外排队等候,并严格按专业、学号顺序入场拍照(具体名单顺序见附件2)。
(5)电子摄像需要进行身份验证,请学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
(6)拍照时,学生必须免冠,不能无袖,不要穿蓝色、绿色的衣服。
(7)请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在电子摄像拍摄现场进行火车优惠卡充值,相关事项联系学院教务办姜老师(0579-82291186)。
逾期不拍摄,影响毕业和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的,一切后果自负!
附件:1. 2017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分组及时间安排
2. 2017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名单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二Ο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