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规定(试行)》(浙师行知人〔2016〕8号)文件精神和相关通知,经个人申请、分院推荐、人事部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商学分院的陈委委、虞拱辰(按姓氏笔画排序)两位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进修时间自2017年2月起,为期6个月。
现将选派名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12月30日前向学院人事部反映。联系人:蒋芬君,电话:0579-82291386,电子邮箱:gwj@zjnu.cn。
公示期结束,学院与选派教师签订进修协议,请选派教师如期赴进修单位,并按照协议规定完成进修目标。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