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通报制度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经与校本部体测中心协商,学院决定从3月25日开始,组织全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分院教务办、学工办共同组织好学生参加测试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个班级,按照学院统一安排,要求学生按时、有序参加测试。
2.测试对象:全院学生
3.测试地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验室(篮球馆一楼)
4.测试时间:仪器测试(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将于3月25号-4月10号进行, 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生)、800米、
5.测试项目:
男生(八项):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
女生(八项):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
6. 测试安排:
7.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持本人一卡通参加测试。没有携带证件者,不准参加测试。
8.仪器测试按行政班级进行,请各班学生务必按约定的时间参加测试,由于教学实践任务未在学校的班级,回校后立即与体质健康测试实验室联系,另行约定时间安排补测。
9.50米、800米、1000米测试地点为北田径场,测试班级学生按测试安排表提前30分钟到田径场入口处集合。如遇下雨或场地冲突等原因无法正常测试,以行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网站公告为准,不再另发通知。测试时学生必须带上一卡通,否则不予测试,无故未按时参加测试者则按缺考处理,不再另行安排测试。
10.凡因病、伤或残疾确实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需开具校医院证明,并填写免测申请表(见附件),经学生所在分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由各分院负责统一收齐,并填写免测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分院公章后于3月30日前交16-410体委办公室蔡伟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83901。
11.测试学生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学生的测试资格,并上报学院,以考试作弊论处。
12.测试学生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测试。如有疾病(例如:心血管等不能剧烈运动的疾病)不宜参加个别项目测试,或者测试时发觉身体不适,请务必立即声明。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