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金华市教育局、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生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我院2017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6月下旬)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乙以上,申请语文学科的必须二甲以上。
(三)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通过思想品德鉴定。
(五)体检合格。
二、认定流程
(一)下发通知。4月25日学院教务部下发通知,各分院将工作事项通知到毕业生,特别是在外实习的学生。
(二)选课系统预报名。选课系统 (http://10.1.74.13) 现已开通“教师资格认定预报名(行知专用)”功能,申报人员须在4月25日-28日(在此期间系统24小时开放)登入选课系统,进行预报名,逾期将不予补报。
(三)体检。学院根据预报名情况统一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体检费用80元/人次,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费为120元/人次,体检费用将由学校计财处从学校发放的中国农业银行缴费卡中进行批扣。体检结果由学院发还给考生本人。
(四)官网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五)现场确认
报名工作完成后,申报人员须备齐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三、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属地一般是户籍所在地或者人事档案所在地。申报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因各地方教育局认定的时间和要求不同,回户籍地认定的同学请自行提前咨询当地教育局。选择在金华市参加认定的同学须先在选课系统预报名,证书大约在七月中上旬下发。
2.报名参加5月份教师资格面试考试且有意愿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同学,因时间紧,也可先在选课系统预报名,面试成绩将在6月中下旬公布。但因体检需要在5月进行,6月份放弃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费不能退还。
3.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行知学院教务部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