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学院转专业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7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转专业对象原则上为2016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其中定向生、专升本、休学期间、外校转入、2016级已转过专业等类别学生除外。
二、转专业原则
(一)转专业要突出以学生为本,推进自主理性选择;
(二)转专业学生必须确有专长,转入另一专业更能发挥学习积极性;
(三)尊重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尊重学生专业兴趣,促进学生专业发展。
三、转专业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表现优良;学习勤奋、刻苦,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且无受处分记录。
(二)艺术类学生及三校生只能转入同类别专业。
(三)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
(四)2016级已进行专业分流的学生不允许在原大类专业内互转(设计艺术分院学生除外)。
(五)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才能继续学习的,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认定后方可提交申请。
四、转专业程序
9月12日前,各分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分院转专业工作。各分院应及时向学生公布学院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一)申请
学生向所在分院书面提交《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截止时间9月14日(周四)17:00。各分院审核、汇总后,于9月15日(周五)上午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报学院教务部,并将转专业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zhouchen@zjnu.cn。
(二)考核
申请转专业学生均须参加由转入专业所在分院组织的考核。考核按以下要求进行:
1.考核时间。9月18日(周一)下午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具体安排请于9月15日(周五)在学院网站查看。
2.命题与考核。转专业考核由各分院自主命题,采用理论考试或面试形式。各分院命题工作需指定专人负责,指派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命题,并做好相关保密工作。考核采用面试形式的分院,需制定面试规则,考核小组须由5人组成,考核过程中各成员独立评分,留存考核原始材料备查。
3.考核组织。转专业考核由各分院组织。各分院将考核安排材料(附件4)于9月15日(周五)中午发至学院教务部。学院教务部汇总后于9月15日(周五)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各分院应提醒相关学生及时查看。
(三)录取
各分院于9月19日(周二)中午将排序后的拟录取名单、学生分班情况、参加考核学生成绩、考试样卷及标准答案、面试规则等材料报学院教务部。学院教务部会同有关分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材料和考核成绩进行审核、录取,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四)交接
学生转专业后,相关分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接收分院负责落实对转入学生课程修读等相关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转专业学生选课、学分转换、教材退换等工作。
选课:9月22日(周五),由各分院负责转入学生的选课通知与选课指导。
学分转换: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可在学院网站下载),转入专业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须于10月20日前交至转入分院,分院汇总后于10月27日前统一交学院教务部,经学院教务部审核通过后学分转换认定生效。逾期将不再予以转换认定。
教材退换:转专业学生的教材,在完好无损、不影响重新分配使用的前提下,允许以转入分院为单位,于9月29日前到后勤集团教材管理部门集体退换。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分院应在学生报名前积极开展好专业介绍和宣传等工作。
(二)各专业拟转入的学生数不得超过通知下达计划数。
(三)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 2017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名额及考核形式
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表
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
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7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安排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7年9月12日
附件1:2017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名额及考核形式.docx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表.docx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docx附件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7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