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班级:
为顺利开展2018届毕业审核工作,让毕业班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学分获得情况,以便在最后一学期有针对性地进行选课、完成所缺学分的修读,学院决定开展2018届毕业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审对象:2018届毕业生(包括春季和夏季)。
二、预审内容:学分完成、处分等情况。
三、预审流程
(一)分院审核、学生自审
分院依照专业教学指导计划对2018届毕业生进行成绩和学分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总学分、分类学分(含通识①、通识②、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实践课程等)及专业教学指导计划规定的其他要求。
学位授予按《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补充规定》执行,审核内容包括:学分完成、处分情况等。
分院专人负责指导学生进入选课系统通过“等级成绩查询”、“分类成绩总表”、“学籍预警查询”功能对毕业、学位情况进行自审,并根据专业教学指导计划核对待修课程。
(二)学分信息校对
11月10日前:分院教务办按班级制作、打印并下发“2018届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校对表”(模版详见附件)。
12月4日前:学生本人核对、填写“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校对表”中学分情况及学位要求完成情况,并签字确认。班级负责人将签字确认后的“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校对表”交回分院教务办。
12月5日前:分院教务办收集、审核班级校对表。
12月8日前:“分类学分信息校对表”复印件签字盖章后交学院教务部备案,原件由分院存档。
(三)成绩学分认定
12月15日前:因转专业、重修、跨专业选课、跨年级选课等原因引起课程归类问题的课程需进行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学生需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并递交分院教务办。分院初审、汇总后报学院教务部,并完成学分认定工作。
(四)毕业警示
分院根据专业教学指导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对学生所修学分结构进行毕业警示。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校对表”可根据教务系统“学籍查询/毕业审核”模块中“毕业生总学分查看”功能导出的信息,依照附件要求分班级制作。
2. “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校对表”必须由学生本人核对、填写,并用黑色签字笔亲笔签名,如有问题需及时上报分院教务办。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8届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校对表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8届毕业生分类学分信息校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