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做好2018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数据核对及电子摄

作者:教务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1-06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分院、各班级:

    经与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商定,我院2018届毕业生(含提前毕业学生)电子摄像将安排在2017年12月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核对

    由于毕业电子摄像直接作为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照片使用,电子摄像数据教育部不返回,一切数据以拍摄时提供数据为准,因此,学院特组织毕业生核对各项数据。请各班级信息员或负责人到学院教务部(16-705)领取《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毕业生信息校对表》,每位毕业生务必仔细核对数据数据空白部分请务必填全,并且务必本人签名确认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和民族等关键信息务必与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如有出入,学生需提供正确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修改姓名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新生招生名册一份;修改身份证号需提供公安局证明一份、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非异地高考及生源省市证明;修改性别、出生日期或民族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请各分院务必保证每位毕业生及时完成数据核对工作,并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签字确认后的《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毕业生信息校对表》及信息修改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教务部(16-705)。
二、电子摄像
1.对象:2018届毕业生(含提前毕业学生)。

2.时间:2017年12月2日(具体时间见附件1)。

3.地点:16-210、16-211。

4.缴费:毕业生图像采集收费标准为17元/人

请各班级信息员(或负责人)以班级为单位按参加拍摄人数收齐费用(未缴费者不能参加电子摄像),并于12月2日班级图像采集前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5.拍摄流程

        6.注意事项

    (1)请各分院务必高度重视,提前通知有关学生。综合办和学工办全程做好本分院毕业生电子摄像的组织工作,建议班主任协助组织各班拍摄。各位毕业生务必相互转告,并按时回校参加拍照。

(2)延期毕业学生如以前已拍,此次无需重新拍摄。

(3)提前毕业学生需向分院综合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分院审核同意后报学院教务部,学院教务部复核后加到2018届毕业生名单中,方可同期参加电子摄像。

(4)本次摄像分组进行,请各位毕业生务必看清楚班级拍摄开始的时间和所在教室(具体分组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按分组安排提前30分钟到场外排队等候,并严格按专业、班级、学号顺序入场拍照(具体名单顺序见附件2)。

(5)电子摄像需要进行身份验证,请学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

(6)拍照时,学生必须免冠,不能无袖,忌着蓝色、亮绿色、亮黄色上衣。

(7)请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在电子摄像拍摄现场进行火车优惠卡充值,相关事项联系学院教务部肖老师(0579-82291186)。

逾期不拍摄,影响毕业和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的,一切后果自负!

附件:1. 2018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分组及时间安排

2. 2018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名单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二Ο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1:2018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分组及时间安排.xlsx附件2:2018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