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第八届“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1-14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浙师行知[2010]16号)精神,现就本届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浙师行知[2010]17号)(附件1)。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参评对象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评选名额8人。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工作。

2.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附件2),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各分院、部门。

3.各分院、部门进行初审并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如有2人及以上申报,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人事部。电子稿由分院汇总后一并发至xzzp@zjnu.cn

4.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方面的业绩进行复核,并签署书面意见。

5.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产生拟获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6.公示后名单报徐步云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时间安排

1.20171117日(周五)前,申报“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的教师将参评材料报至各分院、部门。

2.20171122日(周三)前,各分院、部门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将材料交至学院人事部。

3.20171124日(周五)前,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业绩进行复核。

4.20171128日(周二)前,学院将参评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

5.2017121日(周一)前,“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

6.201712月上旬产生拟获奖人员并公示,并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附件:

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

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

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doc申请表.doc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