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行知学院关于教师科研经费资助开展大学生人才培养项目的管理办法》(浙师行知科〔2017〕2号)文件(见附件一)精神,学院教师共资助设立17个大学生人才培养项目(见附件二),请各分院、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大学生申报,申报的学生请填写附件三,于2017年11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行政楼205办公室科技与社会服务部。联系人:
特此通知!
行知学院科技与社会服务部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一:行知学院关于教师科研经费资助开展大学生人才培养项目的管理办法(浙师行知科〔2017〕2号)
附件二:行知学院教师资助大学生人才培养设立科研项目汇总表
附件三:行知学院教师资助大学生人才培养科研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