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第五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法律演讲类比赛暨

作者:fx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3-19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为夯实法科学生的理论基础,提升其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思维能力、理解阐释能力和交际沟通能力,同时为省法科竞赛选拔优秀选手,特举办此次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学分院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学分院学生会  

二、报名方式

本次比赛面向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学分院全体学生。参赛学生请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发送1091531230@qq.com,报名截止时间:2018322日。

三、比赛主题:让法律成为信仰(具体题目自拟)

四、赛程安排

根据报名情况,采两种赛程安排

1报名人数小于30包含2016级法律演讲短学期直推的8同学)采用一比赛形式

1)比赛时间:2018324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比赛内容:脱稿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分钟

2报名人数大于等于30人(包含2016级法律演讲短学期直推的8位同学),采用两比赛形式。

1)初赛

① 比赛时间20183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 比赛内容:脱稿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2)复赛

① 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② 比赛内容:另行通知。

五、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及评分说明:

1. 内容架构(30%

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语言表达精练流畅。演讲过程中引入的相关例证、事实和说明,能够恰当融入主题结构,整篇演讲一气呵成。

2. 口才能力(40%

口才语言(70%):讲究演讲技巧,体现演讲魅力。措辞要符合演讲内容,用语能够清楚表达意思、切合演讲的场合。

声音表现(30%):演讲时语调抑扬顿挫,上下起伏,速度快慢、音量适当。

3. 表现能力(20%

肢体表现(50%):演讲者在台上的表现,应能加强演讲的效果。演讲时可以用肢体语言如手势、表情等来强调论点。

形象表现(50%):要求气质高雅,服饰得体,举止自然大方,能够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4. 其它(10%

现场效果:现场感染力强,观众反应热烈。

注:每位选手严格控制用时,并且要脱稿演讲,超时限或未脱稿者将扣分。

六、奖项设置

原则上一等奖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5%,二等奖不超过参赛的15%,三等奖不超过参赛的20%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委员会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学分院     

                                           2018316日            

                                 

第五届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法律演讲类比赛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