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18-11-05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分院,各部门:

为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培育各类高层次大学生创新训练与学科竞赛项目,做好院级、省级、国家级项目的衔接,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面向全院学生,由项目负责人申报,学生自主组队参与,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作。

2.已承担院级及以上级别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期项目。已立项的院级及以上级别的项目内容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

3.项目必须有12名专业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

三、选题要求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鼓励创新”的原则,由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设计、自主完成;也可由指导教师命题(其成果知识产权归指导教师),学生完成。项目要求观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对培育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四、项目评审及资助

项目立项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实施评审并发文公布立项通知。项目计划实施期限为1年,依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给予500-1000元经费资助。

五、材料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1211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将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送学院教务部(金华校区:16-705,兰溪校区:行政楼-217),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314404857@qq.com

 

附件: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18115

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