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浙师行知[2010]16号)精神,现就本届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浙师行知[2010]17号)(附件1)。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参评对象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参评,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2.评选名额
本次共评选8人。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工作。
2.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附件2)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各分院、部门。
3.各分院、部门进行初审,并汇总《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如有2人及以上申报,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分别排序),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人事部。电子稿一并发送至115024254@qq.com。
4.学院教务部、科技与社会服务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方面的业绩进行审核,并签署书面意见。
5.学院人事部汇总并复核有关材料,组织“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产生拟获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6.公示后名单报徐步云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11月13日(周二)前,申报“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的教师将参评材料报至各分院、部门。
2.2018年11月14日(周三)前,各分院、部门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将材料交至学院人事部。
3.2018年11月16日(周五)前,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业绩进行复核。
4.2018年11月19日(周一)前,学院将参评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
5.2018年11月30日(周五)前,“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
6.2018年12月上旬产生拟获奖人员并公示,并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