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聘用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C类聘用合同制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等次
根据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进行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着重考核教职工思想素质、工作绩效、师德师风、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表现,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等级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五个等级,优秀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良好及以上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70%。
二、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学生思政队伍(含学生事务发展中心、公寓生活辅导员、各分院学工办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由学生事务发展中心组织。教学工作队伍(含教务部、各分院综合办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由教务部组织。其他人员由所在部门组织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部,负责考核过程中的测评、统计、汇总、存档等工作。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的不予奖励,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将终止聘用合同。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的,从低到高又分别分为1、2档。学院根据不同的等级和档次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考核绩效档次以考核等级所对应的第1档为起档,最终绩效档次可视工作年限、当年所获荣誉、突出业绩等情况上浮,具体上浮要求包括:
(一)连续工作满5年可在考核等级上浮一档;
(二)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或荣获院级及以上优秀工作荣誉的可上浮一档;
(三)当年度取得经学院认定较为突出业绩的可上浮一档;
(四)经学院领导班子认定可上浮一档的其他情况;
(五)上述所有上浮档次仅在考核等级内上浮。
四、考核程序
(一)各考核部门与人事部核对本单位的绩效考核人员名单。
(二)教职工本人填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聘用合同制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表》(见附件)。考核表纸质稿于2019年1月9日(周三)前交至考核单位。
(三)各考核单位对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对教职工年度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充分评议后,分别组织具体考核工作,填写考核意见,确定本单位同类考核人员的排序结果,并于2019年1月11日(周五)前将考核综合评价和排序结果上报至人事部。
(四)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绩效考核等级和档次,并执行相应的绩效额度,当年度绩效额度由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确定。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聘用合同制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表.doc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