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班级: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善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现将做好全日制本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信息项见附件1)
(一)学生本人核准“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的有关数据信息,确保信息与本人对应一致。
(二)按照学生与家长自愿原则,及时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预计开放填报日期为2019年2日1日
(一)2月24日前,学生本人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核准和补录工作(具体补录日期及操作流程将另行公布在学院网站及信息员QQ群);
(二)2月25日至3月1日,学院教务部将核准和补录的信息从“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导出,由学生本人审核并确认签字;
(三)3月2日至3月10日,学院教务部将审核确认后的信息批量报送至学信网平台。
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分院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