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0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学院将从中择优遴选2个项目报省教育厅。请有意向的二级学院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同时在9月23日前将《浙江省“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2)纸质稿一式一份报学院教务部张华平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hp@zjn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