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1号)、《金华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金华市婺城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兰溪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因受疫情影响,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根据前期摸排的学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方式
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报启动时间为6月份。因临近毕业,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认定方式。
(一)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
师大校区按照学校通知安排,向金华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兰溪校区按照学校通知安排,向金华市和兰溪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认定
自行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工作公告,按当地要求执行。
二、认定对象
本次通知适用于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金华、兰溪)认定,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政策咨询(6月1日-6月15日)
6月1日-6月15日(上午8:10-12:00,下午13:20-16:20),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向教务部电话咨询:0579-82297273。
第二阶段:网上申报(6月8-15日)
2020年6月8日至15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1.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获取在校学籍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为“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日期填写网报当天日期,以往错误案例见附件1,务必填写正确。
3.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本次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4.准确选择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就读学校所在地
(2)认定省份:浙江省
(3)认定机构:①金华市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②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③兰溪市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5.申请人员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统一),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第三阶段:体检
1.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空腹,请注意近期药物使用,饮食清淡,注意休息。体检前一天22:00后禁食及禁含糖饮料。
(2)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申请认定。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3)体检项目:抽血、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听力嗅觉、胸片。
(4)体检需要复查者和不合格者,由医院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返校体检安排
(1)金华市教育局指定机构体检
地址:金华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439号)。
5月28日前,学校汇总体检名单,提交中医院。
6月2日前,中医院反馈体检号等信息。
6月5日前,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见附件2)1份,填写个人信息,黏贴个人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网报系统提交的照片统一)。
6月2-9日,已在校的申请人,由学校统一安排车子接送毕业生前往金华市中医院,凭体检表、体检号拍摄胸片。
6月11-12日,金华市中医院进校检查除胸片以外的项目,同时提交1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照片同一底版,在背面用铅笔写明申请人专业、姓名、学号)给学院联系老师。
6月10-15日,返校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安排车子,前往金华市中医院,凭体检表、体检号拍摄胸片。
(2)婺城区教育局指定机构体检
地址:金华市健康咨询体检中心(婺城区胜利街342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教学基地门诊部七楼)
5月28日前,学校汇总体检名单,提交体检中心。
6月5日前,体检中心反馈体检安排、体检号等。
6月10日前,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见附件2)1份,填写个人信息,黏贴个人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网报系统提交的照片统一)。
6月15日,返校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安排车子,前往体检中心凭体检表进行检查,体检当天上午7:30-8:00到体检中心休息室集中。同时提交1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照片同一底版,在背面用铅笔写明申请人专业、姓名、学号)给学院联系老师。
(3)兰溪市教育局指定机构体检
地址:兰溪市中医院(兰溪市兰荫路108号)
5月28日前,学校汇总体检名单,提交体检中心。
6月5日前,体检中心反馈体检安排、体检号等。
6月10日前,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见附件2)1份,填写个人信息,黏贴个人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网报系统提交的照片统一)。
6月12日,返校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安排车子,前往体检中心凭体检表进行检查,体检当天上午7:30-8:00到体检中心休息室集中。同时提交1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照片同一底版,在背面用铅笔写明申请人专业、姓名、学号)给学院联系老师。
(4)体检费用
金华市中医院体检根据缴费流程在微脉APP上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3,体检费100元;金华市健康咨询体检中心体检自带现金或银行卡交纳体检费,体检费小学、初中100元/人,幼儿园120元/人。兰溪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可以现金、支付宝、微信交纳体检费,180元/人。
参加体检后若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或教师资格认定没有通过,均不予退费。
3.未返校体检但申请在就学地(金华)认定的申请者,了解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中指定的医院,自行下载打印《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检查表》(见附件2)1份,粘贴本人近照(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网报系统提交的照片统一),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6月底前将以下材料寄回各二级学院联系老师处。
①体检报告原件
②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照片同一底版,在背面用铅笔写明申请人专业、姓名、学号)
③个人承诺书(承诺体检结果真实、有效,见附件4)
④体检机构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核查是否为指定医院)
未在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2020年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体检或材料不齐全或材料有疑义,导致认定申请不通过,责任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4.结果使用
体检报告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必备材料,也可作为毕业生体检结果使用。
2020年上半年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改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1.6月16日,教务部汇总报名情况,将《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材料审核登记表》反馈至各学院。
2.6月16日-21日,各学院通知申请人提交审查确认材料。
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学信网信息核验通过,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至各学院联系老师邮箱,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学号+联系电话”(例:高中语文+张三+2016xxxxx+13xxxxxxxxx),电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5。
申请人于6月16日-21日上交所需的所有材料,各学院联系老师进行网上审查,逾期不再办理,未进行申报材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3.6月23日前,学院请按照不同认定机构(金华市教育局、婺城区教育局、兰溪市教育局)分类,将网上审查材料提交到教务部。
4.6月26日前,教务部完成系统确认。
学院 | 负责人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商学院 | 郭老师 | 2号楼435 | 82291305 | 3509078302@qq.cm |
文学院 | 祝老师 | 3号楼423 | 8229120 | 664145339@qq.com |
法学院 | 王老师 | 4号楼417 | 82291307 | 3537229@qq.com |
设计艺术学院 | 姜老师 | 8号楼407 | 82291193 | 84956261@qq.com |
理学院 | 李老师 | 1号楼419 | 82291192 | 79637327@qq.com |
工学院 | 胡老师 | 1号楼401 | 82291191 | 2649854808@qq.com |
第五阶段: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7月中旬前)
教务部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各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制作完成后发放,存档材料按学院整理后提交给学院。
七、日程安排
2020年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日期 | 内容 | 要求 |
1 | 5月25日前 | 学校认定工作准备 | |
2 | 学校发布认定通知,布置认定工作 | ||
3 | 6月2-15日 | 学生体检 | 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
4 | 6月8-15日 | 学生网上申报 | 确保在截止日期前申报,信息填写正确,照片和个人承诺书符合要求 |
5 | 6月15-16日 | 学校汇总网报数据,制作并发放《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材料审核登记表》 | |
6 | 6月16-21日 | 学生提交申报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各学院网上审核 | 确保材料无遗漏 |
7 | 6月22-26日 | 学校审核申报材料、体检结果,汇总合格数据并公示 | |
8 | 6月下旬 | 学校反馈体检结果 | |
9 | 6月下旬 | 学校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申领空白证书 | |
10 | 7月上旬 | 学校打印证书、申请表 | |
11 | 7月上旬 | 学校制作学生认定档案 | |
12 | 7月中旬 | 各学院领取本院学生教师资格证书(合格学生)及材料,并分发证书 | |
13 | 7月中旬 | 学校归档材料存学生个人档案 | |
14 | 7月下旬 | 各学院将《学院教师资格证发放情况表》、未分发的证书和材料交回教务部 | |
15 | 7月下旬 | 学校将未通过认定的证书及材料送教育局撤销;教育局存档档案材料制作 |
附件:1.申请表个人承诺书正确上传格式.doc
5.网报系统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doc
教务部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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