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师资队伍        发布时间:2020-07-05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将于近日正式启动,本年度申报人员可参考《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若干意见(2017年修订)》(浙师行知人〔2017〕6号)(详见附件)进入职称评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系统直接读取的信息不用提供佐证材料,申报人自行增加或修改的信息原则上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学术不端报告、索引证明提交纸质稿到学院,承诺书先签字并上传到系统后再将纸质稿提交到学院,其他佐证材料均不用提交纸质稿只需在职称系统中上传即可

其他申报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相关说明(详见附件),因今年疫情原因,境外留学研修或工作经历要求如下:截止6月30日,已获得CSC资助、学校资助,以及已与学校签订出境研修协议,因疫情未在本年度6月30日前出境者视为符合境外留学研修或工作经历的要求,该部分申报者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以当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下发时间为准)原则上要求1年内须出境留学研修或工作。如1年内未出境则低聘回晋升前职务,待完成境外留学研修或工作经历后再聘回晋升后职务。该部分申报人进入职称申报系统填写“境外留学工作经历”模块时“说明”中上传CSC资助证明或与学校签订的出境研修协议即可。进修开始时间填写:2020.7,进修类别填写:出国访学已获CSC资助/学校资助

  一、职称申报系统登录及应用说明

1.登录

学校主页网上办事大厅→登录→点击“职称评审”进入下列页面填写申报信息。

 


 

 2.复制历史填报信息

2019年已在职称系统中填写信息而未晋升成功今年需要再次申报者,点击页面右上角红色字体“复制历史填报信息”,即可复制往年申报时填写的信息。

 

 

二、根据高校教师专业发展需要,2017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达到的培训学时仍按照《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师人字〔2014〕8号)文件执行,2018年起,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周期内,参加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不低于450学时,即每年参加培训不低于90学时。请申报人员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专业发展培训学时的填报,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教职工登记学时信息请按照如下说明操作:http://rsc.zjnu.edu.cn/2020/0602/c12071a324796/page.htm

三、本年度申请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学校审核的人员在申请时,“教师资格证”模块填写要求如下:教师资格证号码填写“2020年申请已通过”,通过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8。在“说明”中上传附件8即可。

 

四、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注:1.以上时间为初步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联系人事部杜老师(办公电话:82291386,短号:666437)。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

2020年7月4日





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知附件.rar

承诺书.doc

思想政治鉴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