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专任教师中招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师资队伍        发布时间:2021-10-25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因学生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专任教师中招聘兼职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学院在职专任教师

、名额:

2人,商学院1人,设计艺术学院1人。

三、工作职责和要求

主要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与实际工作时间由应聘者与学生工作部及所聘用的二级教学单位协商确定。

相关要求

1.原则上要求每周坐班时间不少于4-6个单位时间(半天为一个单位时间)。

2.负责150名左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3.为保证兼职辅导员工作成效,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要相对减少。

4.聘期一般为一年,签订聘用协议,聘期期满进行考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进行续聘

四、工作待遇:

包括岗位补贴和教学业绩课时补贴。岗位补贴14000-16000元/年(一线辅导员专项补贴),入住学生公寓标准另外发放相关补贴;教学业绩课时补贴180-200课时/年,计入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量,但不得冲抵基本工作量,不另计课酬。具体待遇视实际工作量和具体要求另行约定。

五、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有意向申报人员请填写报名表(附件1),交所在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周五)中午12:00。

2.单位审核:所在二级教学单位签署意见交学工审核,跨学院报名的须教学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和兼职辅导员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分别签署意见

3.学院审批:用人单位和应聘者双方基本确定意向后,将约定的工作职责及其他需求,报人事部审核、学院审批。

4. 签订聘用协议书(附件2)。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专任教师兼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聘用协议书.docx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