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师资队伍        发布时间:2021-10-28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浙师行知[2010]16号)精神,现就本届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浙师行知[2010]17号)(附件1)。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参评对象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参评,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2.评选名额

本次共评选8人。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工作。

2.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附件2)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各单位(部门)。

3.各单位(部门)进行初审,并汇总《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如有2人及以上申报,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分别排序),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人事部。电子稿一并发送至专用邮箱rsb@zjnu.cn。

4.学院教务部、科技与社会服务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方面的业绩进行审核,并签署书面意见。

5.学院人事部汇总并复核有关材料,组织“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产生拟获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6.公示后名单报徐步云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时间安排

1.2021年11月3日(周三)前,申报“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的教师将参评材料报至各单位(部门)。

2.2021年11月4日(周四),各单位(部门)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将材料交至学院人事部。

3.2021年11月5日(周五)前,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业绩进行复核。

4.2021年11月8日(周一)前,学院将参评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

5.2021年11月12日(周五)前,“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

6.2021年11月中旬产生拟获奖人员并公示,并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附件1:“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doc

附件2:“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doc

附件3:“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xls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部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