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班车】宣讲法治精神声声入耳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深入心(三)

作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03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111日至117日,法学教师党支部精心部署安排,党员教师积极参与,精心准备,组织了一场将党史教育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的“学习班车”活动。法学教师党支部段知壮、黄彤与胡泽邦三位教师作为代表,结合党史教育这一主题,立足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热潮下,巧妙地将法学专业的知识与当前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利用有限的班车通勤时间,与大家进行了分享。 

段知壮老师与大家分享了《民法典》颁布后有关性骚扰的法律问题,从其历史沿革、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单位责任三个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对枯燥的法律条文进行了生活化的解读。

他指出,随着《民法典》第1010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的出台,对性骚扰的法律规制已相当明确。但究竟如何判断“违背意愿”“不受欢迎”在司法实践中仍然难以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正如有学者所指出,性合意需要有两个人之间的互动过程,而现实生活中一方对另一方的试探行为可能作出消极的、否定的反馈,或者不反馈任何可以有效辨识的信息,在此种情况下一方很容易出现新的试探或持续的试探,因此在某些时候当事者也未必清楚自己的“意愿”处于何种状态。 

段老师的普法宣讲重点突出,选取的角度具有现实意义,通过讲好法治故事,传递法治精神,将落实党史教育主题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深度融合,为丰富学习班车的内容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