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者:人才培养 发布时间:2022-03-02 供稿单位:系统站点
(2021.11.3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习社学分申请(1).xlsx
公示期:2022年3月2日-2022年3月4日,如有问题请于3月4日下午16点前反馈至团委社团部学分部,由团委社团部学分部统一报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