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0-31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对照《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学院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现将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91日至2022831日。

一、概述

20212022学年,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遵循,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师生关切,全面落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各项举措,规范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一学年来,学院紧紧围绕新形势下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接受监督方面的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和小微服务平台,对涉及学院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干部人事任免、教师职称评聘、财务管理、教学管理、招生就业、评奖评优、人才招聘、采购招标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学院的社会认可度、师生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党委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渠道和方式,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规范体制机制,公开决策

学院积极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党政综合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行政日常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科学规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院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党政议事流程。2021-2022学年共召开党政联席会议52次,党委会议25次,并以校内文件、会议纪要、抄告单等形式,主动公开学院重要事项决策信息。

(二)完善信息平台,公开事项

学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做好对拟公开信息逐条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重点以官方门户网站、官微、OA协同办公系统等为主渠道,主动、及时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20212022学年,学院官网主页发布通知、公示、新闻报道等信息530余条,OA协同办公系统公布院级文件480余份,学院官方微信“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公众号发布推送文章110余条,自启用以来已累计推送文章400余条,目前关注量达23685人。学院官网(http://www.zjxz.edu.cn/)主页导航栏设立学院概况、机构设置、人才培养、科研服务、师资队伍、招生就业、学生工作、党建工作、教工之家、信息公开等栏目内容,全方位公开学院在党的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绩。

(三)畅通沟通渠道,公开监督

学院贯彻落实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四个一”联系制度,推动学院领导与师生常态化面对面交流,及时反馈和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强化院领导活动和学院重要会议统筹管理,每周公开“一周会议安排”。通过党代会、教代会、学代会、专题会、中层干部会、新学期工作部署会、民主党派和博士代表座谈会等沟通渠道,公开学院事业发展和师生、社会关注的重要信息。设立书记信箱、院长信箱、纪委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常态化开展“小微服务”即知即改行动,以深入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确保诉求渠道畅通,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和发展环境。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人事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人事工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包括:人才招聘与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主管岗位选拔、人才推选及荣誉评选、年度考核、制度信息公开等。主要以明确制度、解读文件、公开程序、公示公告、会议纪要或表决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具体如下:

1. 人才招聘与引进工作。规范招聘工作程序,抓牢计划、公告、实施和报备四个环节,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充分利用院网、校网、兰溪人才网和高校人才网等平台及时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考试结果等第一时间在规定平台予以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均按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所有招聘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2.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评聘工作流程,做到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作为独立院校,我院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委托校本部进行,高评会投票确定结果,学院公示后发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严格实行申报条件、评聘方案的公开制度和申报材料、评聘结果的公示制度,充分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3. 主管岗位选拔工作。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信息公开。主管岗位由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同意后方可设置。选拔过程包括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招聘小组考察等环节,拟聘名单报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

4. 人才推选及荣誉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流程组织开展,及时在学院内网公布相关通知文件,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及评选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安排。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组织领导、名额分配、过程监督等。各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各单位教师的考核。考核程序主要包括:发布考核通知、核对名单、明确优秀名额、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考核、教职工满意度测评、述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公示等。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意见和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请被考核人填写意见并签名后再做上报。

6. 制度信息公开。通过学院网站,主动公开人事工作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服务指南,增强人事工作制度的透明度,减少人事争议。本学年修订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若干意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有关人员入兰溪市高层次人才工作驿站的意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等,出台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办法》。教师进修、职称评审、人才项目推荐、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等信息,均通过学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二)财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学院财务工作坚持“公开、高效、服务”的原则,丰富财务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1.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坚持把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院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和提高财务工作透明度的一项重要机制来抓,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学院网站、党政联席会议、OA办公系统、微信群、QQ群等多种载体和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校内师生公开不同层次的各类财务信息,有效保障师生员工对学院财务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学院不断拓宽财务信息公开、反馈渠道,依托校本部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实现学院项目经费网上实时查询。学院还设置了微信、QQ交流群、咨询电话等,便于日常沟通,及时更新、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

3.完善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一是收费信息公开。 20227月,学院印发《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收费工作的通知》,公开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并向省财政厅报备。将收缴标准、项目等信息通过学院辅导员直接通知至学生,学生可随时在缴费平台查询本人应缴学费及缴费记录等信息。同时编写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全日制学生相关收费介绍》,详细介绍学院学分制收费情况及每年应缴学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并在学院网站及缴费平台首页发布。学生的收费标准均在学院网站公示,在新生报到现场展示。二是预算经费信息公开。通过OA办公系统在院内公开2022年学院收支预算和部门经费预算,便于各二级单位按预算执行。印发《关于申报2022年中期调整预算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中期调整预算的通知》,通知各二级单位申报中期调整预算,公布中期调整预算金额。预算年度结束后编报年度决算报表,并按规定向学院双代会和董事会汇报财务决算情况。三是财务制度公开。上级及学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公布,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学院财务管理。四是采购信息公开。按规定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公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专家论证表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十公开”和“26个不得”禁令有关规定,做到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周密部署,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严格规范招生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招生工作重点做到以下公开:一是总体情况公开。主动公开学院概况、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办学特色、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考生资格、复试方案、录取名单、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情况。招生宣传信息公开之前,必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审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信息权威正确。二是政策程序公开。对不同类别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分门别类地公开具体招生政策和程序、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三是互动渠道公开。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开通考生网上咨询和微信咨询,畅通考生咨询、查询、申诉渠道,妥善处置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不断拓展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对接立体化媒体。先后分期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宣传系列丛书《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等刊登我院有关招生信息,通过腾讯、中国教育在线等网络节目以及百度、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广告推送宣传我院招生政策,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网、学院招生网等网络平台充分公开我院相关招生政策信息。二是打造全方位平台。通过编印各类招生简章,全方位宣传学院招生政策,通过开通QQ咨询、招生宣传彩铃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送我院招生政策信息,通过线下招生宣传活动,与考生家长面对面进行沟通答疑,为社会和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实现咨询的全天候、个性化、点对点。

3.切实强化招生信息公开监督。除了接受学校、学院招生考试和录取领导小组监督外,招生部门积极主动配合纪检部门监督。一是畅通渠道。公布与招生考试相关的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招生工作的咨询和投诉渠道,对出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把住关口。纪检部门与招生部门密切配合,牢牢把住投档与录取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两个关口”,使我院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三是抓住重点。纪检部门对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重点监督,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专门建立“招生咨询室”,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受理考生和家长的来电、来访和来信。加强对招生领域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网:http://xzzs.zjxz.edu.cn

(四)学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重视学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定并落实相关制度,在奖助学金评比、勤工俭学申请、荣誉评定、学生处分及申诉等事项上坚持公开公正。通过全体辅导员的钉钉群、QQ群、微信群、学院学工在线网站栏目等多种方式发布学生工作各类信息。同时,利用全体辅导员会议、二级学院副书记会议及相关业务工作负责老师会议、培训会等,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和制度的学习,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通过学工在线网站平台发布学工部、团委各项通知、奖惩、公示等信息。学工在线网站分设新闻要讯、通知公告、党建导航、学生事务、团学资讯等栏目,公布各类相关信息。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工在线网站:http://xzxg.zjxz.edu.cn/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学院严格根据国家、学校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规定做好评优评奖工作。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系列实施办法,落实奖贷勤助工作。通过学工在线网站发布相关评比信息,奖项评比和认定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二级学院学工办初审、学工部审核等环节,最终报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批准,并进行公示。

2.三好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荣誉的评选办法及结果。除《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外,学院还制定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十佳大学生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暂行条例》《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达标寝室、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办法》等规定,评选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从班级、二级学院到学院三级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3.学生处分规定、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学院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学生违纪行为及处分办法。本学年新制定《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切实做好学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处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处分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每位学生的处分决定都须经过二级学院、学院分管领导讨论,经过二级学院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方可予以处分。处分结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处分决定通过一定方式张贴予以发布(匿名),处分文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辅导员或班主任送达学生本人并且予以教育。同时将学院申诉处理有关规定告知学生,学生如有异议可以依据申诉程序进行申诉。

4.学院团委坚持团务公开原则。学院贯彻落实《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社团学分制实施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引导和规范各项团务活动,包括社团经费公开、学生组织指导及管理情况公开、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及结果公开。

(五)教务教学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教务部紧密结合当前教学、教务、实验室管理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梳理制度,明确分工、职责和流程,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与内容。在学院主页专门设立人才培养栏目作为教务部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及时将与师生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将教学成果推荐、教学项目建设、教学经费使用、学科竞赛、学籍管理规定以及实验室信息、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等所有教学、教务、实验室建设与信息化管理中所涉及的政策、制度、评审及结果均通过OA发文、纸质材料、网站以及钉钉群、微信群、QQ群等途径及时予以公开和公示。设立教务部举报邮箱,接受师生举报监督。

2021-2022学年,学院主动向社会公开教育教学情况,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制《教学质量报告》,公开本科教学主要数据,保证人才培养工作公开透明。通过学院网站和公告栏等渠道,公开与学生密切相关的转学、转专业、专业分流、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竞赛获奖等事项,以及与教师相关的教学评优评奖、项目立项和经费使用等事项。202191日至2022831日,教务部通过各种途径公开信息425条,其中文件形式发布99条,人才培养网站专栏公布326条。通过教学工作例会和各教学单位会议、座谈会、教务公开栏、文件、教学工作简报、手机短消息、钉钉群消息、EmailOA等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公开途径,确保公开信息能及时传达到教职工和学生。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党政办公室本学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不予公开情况,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20212022学年,在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下,学院重点领域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及时,学院工作制度化、透明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同时也提出一些希望和建议,主要是建议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

六、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12022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断调整的系统工程,一学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进。主要问题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广泛深入、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今后,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改进:

(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创新

围绕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拓宽信息公开内容渠道

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有关制度建设,不断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强化信息安全教育,加强对学院各新媒体、自媒体信息的审核,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三)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

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充分发挥学院纪检人员、教代会、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检查并公开通报结果。及时总结和推广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限期整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力的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