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31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对照《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学院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现将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91日至20238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通过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zjxz.edu.cn/xxgk/list.htm)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布。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将信息公开作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之一,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公开方式,加强二级单位统筹联动,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等,不断提高公开实效。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师生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持续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和小微服务平台建设,对涉及学院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干部人事任免、教师职称评聘、财务管理、教学管理、招生就业、评奖评优、人才招聘、采购招标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学院的社会认可度、师生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除法律法规明确的保密事项外,均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一)网络信息平台公开情况

学院重点以官方门户网站、官微、OA协同办公系统等为主渠道,主动、及时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学院官网(http://www.zjxz.edu.cn/)主页导航栏设立学院概况、机构设置、人才培养、科研服务、师资队伍、招生就业、学生工作、党建工作、教工之家、信息公开等栏目内容,全方位公开学院在党的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绩,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强化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2022-2023学年,学院官网主页发布通知、公示、新闻报道等信息580余条,OA协同办公系统公布院级文件420余份,包括各类工作通知、公示公告、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职务任免、处分决定等文件。学院官方微信“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公众号发布推送文章120余条,自启用以来已累计推送文章500余条,总阅读量达952496次,目前关注量达28680人。

(二)传统媒体平台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宣传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公开信息,编撰出版《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年鉴(2022)》,内容涵盖学院7个二级教学单位和12个管理服务单位,累计60余万字,完成了《浙江教育年鉴》《兰溪年鉴》中“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部分的撰稿工作,向社会公开学院重大事项。每季度编印分发《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工作简报》1期,及时编报学院重大事项和重要成果,本学年共计编印4期。

(三)会议及其他平台公开情况

学院贯彻落实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四个一”联系制度,推动学院领导与师生常态化面对面交流,及时反馈和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强化院领导活动和学院重要会议统筹管理,每周二前公布“一周会议安排”。通过党代会、教代会、学代会、专题会、中层干部会、新学期工作部署会、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校政企合作委员会、民主党派和博士代表座谈会等沟通渠道,及时通报学院事业发展和师生、社会关注的重要信息。本学年共召开党政联席会议48次、党委会议23次、专题会议11次,并以校内文件、会议纪要、抄告单等形式,主动公开学院重要事项决策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人事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人事工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包括:人才招聘与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主管岗位选拔、人才推选及荣誉评选、年度考核、制度信息公开等。主要以明确制度、解读文件、公开程序、公示公告、会议纪要或表决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具体如下:

1. 人才招聘与引进工作。规范招聘工作程序,抓牢计划、公告、实施和报备四个环节,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充分利用院网、校网、兰溪人才网和高校人才网等平台及时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考试结果等第一时间在规定平台予以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均按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所有招聘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2.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评聘工作流程,做到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作为独立院校,我院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委托校本部进行,高评会投票确定结果,学院公示后发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严格实行申报条件、评聘方案的公开制度和申报材料、评聘结果的公示制度,充分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3. 主管岗位选拔工作。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信息公开。主管岗位由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同意后方可设置。选拔过程包括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招聘小组考察等环节,拟聘名单报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

4. 人才推选及荣誉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流程组织开展,及时在学院内网公布相关通知文件,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及评选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安排。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组织领导、名额分配、过程监督等。各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各单位教师的考核。考核程序主要包括:发布考核通知、核对名单、明确优秀名额、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考核、教职工满意度测评、述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公示等。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意见和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请被考核人填写意见并签名后再上报。

6. 制度信息公开。通过学院网站,主动公开人事工作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服务指南,增强人事工作制度的透明度,减少人事争议。教师进修、职称评审、人才项目推荐、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等信息,均通过学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本学年出台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实施方案》《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师资引育奖励办法(试行)》等。

(二)财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不断深化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坚持公开、高效、服务的工作原则,丰富财务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学院历来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把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院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和提高财务工作透明度的一项重要机制来抓。学院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OA办公系统、微信群、QQ群等多种载体和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校内师生公开不同层次的各类财务信息,有效保障了师生员工对学院财务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学院不断拓宽财务信息公开、反馈的渠道,依托校本部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实现学院项目经费的网上实时查询。学院还设置了微信、QQ交流群、咨询电话等,便于日常沟通,及时更新、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

3.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内容。一是收费信息公开: 20237月学院下发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收费工作的通知》(浙师行知财〔20232号),对本学年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进行公开,并向省财政厅报备。将收缴标准、项目等信息通过学院辅导员直接通知至学生,学生随时可在缴费平台查询本人应缴学费及缴费记录等信息。学生的收费标准均在学院网站公示,在新生报到现场展示。二是预算经费信息公开:20235月下发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印发2023年预算的通知》(浙师行知财〔20231号),将2023年的学院收支预算和部门经费预算公开,便于各部门、分院按预算执行。下发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印发2023年中期调整预算的通知》(浙师行知财〔20233号)。三是财务制度公开:上级及学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公布,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学院财务管理。四是采购信息公开:按规定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公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专家论证表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十公开”和“26个不得”禁令有关规定,做到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周密部署,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严格规范招生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招生工作重点做到以下公开:一是总体情况公开。主动公开学院概况、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办学特色、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考生资格、复试方案、录取名单、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情况。招生宣传信息公开之前,必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审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信息权威正确。二是政策程序公开。对不同类别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分门别类地公开具体招生政策和程序、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三是互动渠道公开。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开通考生网上咨询和微信咨询,畅通考生咨询、查询、申诉渠道,妥善处置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不断拓展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对接立体化媒体。先后分期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宣传系列丛书《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等刊登我院有关招生信息,通过腾讯、中国教育在线等网络节目以及百度、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广告推送宣传我院招生政策,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网、学院招生网等网络平台充分公开我院相关招生政策信息。二是打造全方位平台。通过编印各类招生简章,全方位宣传学院招生政策,通过开通QQ咨询、招生宣传彩铃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送我院招生政策信息,通过线下招生宣传活动,与考生家长面对面进行沟通答疑,为社会和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实现咨询的全天候、个性化、点对点。

3.切实强化招生信息公开监督。除了接受学校、学院招生考试和录取领导小组监督外,招生部门积极主动配合纪检部门监督。一是畅通渠道。公布与招生考试相关的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招生工作的咨询和投诉渠道,对出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把住关口。纪检部门与招生部门密切配合,牢牢把住投档与录取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两个关口”,使我院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三是抓住重点。纪检部门对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重点监督,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专门建立“招生咨询室”,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受理考生和家长的来电、来访和来信。加强对招生领域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网:https://xzzs.zjxz.edu.cn

(四)学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重视学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定并落实相关制度,在奖助学金评比、勤工俭学申请、荣誉评定、学生处分及申诉等事项上坚持公开公正。通过全体辅导员的钉钉群、QQ群、微信群、学院学工在线网站栏目、二级学院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发布学生工作各类信息。同时,利用学院学生工作(周)例会、全体辅导员会议及相关业务工作负责老师会议、培训会等,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和制度的学习,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通过学工在线网站平台发布学工部各项通知、奖惩、公示等信息。学工在线网站分设新闻要讯、通知公告、党建导航、学生事务、团学资讯等栏目,公布各类相关信息。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学院严格根据国家、学校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规定做好评优评奖工作。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系列实施办法,落实奖贷勤助工作。通过学工在线网站发布相关评比信息,奖项评比和认定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二级学院学工办初审、学院学工部审核后,在学院学工在线网站公示。

2.三好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荣誉的评选办法及结果。除《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外,学院还制定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十佳大学生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达标寝室、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办法》等规定,评选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从班级、二级学院到学院三级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3.学生处分规定、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学院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学生违纪行为及处分办法。处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秉承处分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由二级学院学工办依据相关规定拟定处分决定,提交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学工部下达处分文件。处分结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处分决定通过一定方式张贴予以发布(匿名),处分文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辅导员或班主任送达学生本人并且予以教育。同时将学院申诉处理有关规定告知学生,学生如有异议可以依据申诉程序进行申诉。

4.学院团委坚持团务公开原则。学院贯彻落实《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社团学分制实施办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社团年审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引导和规范各项团务活动,包括社团经费公开、学生组织指导及管理情况公开、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及结果公开。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工在线网站:http://xzxg.zjxz.edu.cn/

(五)教务教学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教务部紧密结合当前教学、教务、实验室管理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梳理制度,明确分工、职责和流程,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与内容。在学院主页专门设立人才培养栏目作为教务部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及时将与师生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将教学成果推荐、教学项目建设、教学经费使用、学科竞赛、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所有教学、实践、教务、实验与信息化等工作中所涉及的政策、制度、评审及结果均通过OA发文、纸质材料、网站以及钉钉群、微信群、QQ群等途径及时予以公开和公示。设立教务部举报邮箱,接受师生举报监督。

2022-2023学年,学院主动向社会公开教育教学情况,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公开本科教学主要数据,保证人才培养工作公开透明。通过学院网站和公告栏等渠道,公开与学生密切相关的转学、转专业、专业分流、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竞赛获奖、竞赛奖励加分等事项,以及与教师相关的教学评优评奖、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项目立项、经费使用、实践教学工作量等事项。202291日至2023831日,教务部通过各种途径公开信息374条,其中文件形式发布77条,人才培养网站专栏公布297条。通过教学工作例会和各教学单位会议、座谈会、教务公开栏、文件、教学工作简报、手机短消息、钉钉群消息、EmailOA等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公开途径,确保公开信息能及时传达到教职工和学生。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党政办公室本学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不予公开情况,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院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有效、完整地将重点领域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向全院师生和社会公开,并发布反馈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和相关建议。同时,通过电话咨询、邮件、“小微服务”平台等方式答复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关切的信息,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六、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在稳步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进。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仍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程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下一步,学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推进依法治校和学院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加强政策宣讲和教育引导,不断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持续增强二级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凝聚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对标对表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完善机制、配置资源、健全组织、加强培训,突出提升理论素养、知识水平、服务意识、业务能力,扎实推进队伍内涵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优化工作程序,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制度体系,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