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3-05-26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和学期工作安排,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生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的指导工作,使学生明确评价目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二、为保证测评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部门)务必于5月29日前在测评系统中核对好本学期各课程任课的主辅讲教师的信息(使用临时编号或已经更换过主讲教师的,需要填写主讲教师更换申请表并交学院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做好原为待定课程的教师信息补充工作;做好课程形式的确认工作,使课堂教学评价表与实际的课程形式相对应。

三、本学期网上测评时间为5月30日——6月16日。

四、对于一些确实不适宜进行教学质量测评的课程,各学院(部门)应于5月29前整理清楚,并以统一的格式(见附件1)报学院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审核批准,由学院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统一处理。

请各学院(部门)充分认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

附件1:不适宜教学测评的课程名单.xlsx

行知学院教务部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