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院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3-06-02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教材是高质量课堂教学的重要基础,根据教育部《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十四五规划”要求,为打造精品教材,进一步提升教材建设层次,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院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和范围

立项教材申报项目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特色,反映学科发展最新成果,以学生学习为本、学用结合,服务学生发展和人才培养。本次立项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重点资助以下几类:

1.高水平专业教材:围绕专业核心课,由学养深厚、学术威望高的专家学者编写。

2.新形态教材:满足互联网+教学需求,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3.前沿性教材: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新兴学科领域和计算机科学、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医疗健康等应用学科领域,适应国家和省发展战略需求的新教材。

4.浙江特色教材:结合浙江省情省史,编写具有浙江特色的课程教材资源,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高等学校德育教材。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与教材参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恪守学术道德,所编写教材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申请项目者须担任教材主编。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原则上,教材主编须为本院在编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在本学科专业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担任相关课程负责人,主讲相对应的课程两轮以上,熟悉教材编写工作。

3.修订教材修订内容原则上占有原书1/3以上。

4.曾获院级及以上教材建设项目资助,但尚未完成原教材项目的教师原则上不能作为本次项目的申报人。

5.申报教材须在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对应课程。有对应马工程教材的相关课程须使用马工程教材,相关个人编写教材原则上不列入项目资助范围。

6.获批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首批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新农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教材已列入项目资助,无需重新申报。原已经作为校院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三、经费支持与项目管理

 1.项目经费

本次立项资助四类教材:新形态教材不超过5部,每部教材资助4万;传统形态教材不超过2部,每部教材资助3万;修订教材不超过2部,每部教材资助1.5万。系列教材学院按1部给予经费资助。

立项项目经费资助为期三年,根据动态考核情况,进行阶段资助。须按学院财务制度当年度完成报销,逾期不予列支。阶段经费纳入当年教务部预算,以实行本类别动态分配和使用。分中期检查、结题评审两阶段使用,各完成经费使用50%50%

 2.项目管理

立项项目强化过程管理,20246月将组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应完成教材书稿或修订稿。经专家评审,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情形取消立项资格并停止提供资助经费。被取消立项资格者,三年内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此类项目。

本次立项建设教材最终出版期限为20251231。出版单位自行联系,原则上应为一级出版社。出版时应在书中注明“本教材获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材建设基金立项资助”。

后期,学院将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项目。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3年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3年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并附编写大纲。

2.新编教材提供已使用过的讲义1本,修订教材则提供出版的样书1本。

3.申报项目经二级学院、部门初审、汇总、排序,于2023616日前将材料统一报送教务部(行政楼216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henyujing01@126.com

 

附件1:2023年度院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23年度院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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