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人事部        发布时间:2023-10-16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助学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精神,现就本届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参评对象

学院现有正式在职在岗教职工

2.评选名额

本次共评选8人。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师德高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努力工作,爱岗敬业。

(二)在教学、科研、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在学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连续承担教学任务,每学年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教学效果好,近3年教学业绩考核至少有1次为A、教学测评至少有1次在前20%;主持校级及以上课程、教材、教改建设项目1项及以上,或者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及以上。

2.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硕的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3年在SCI期刊收录论文、EI期刊收录论文Ⅰ区、Ⅱ区的Top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权威1篇、或一级2篇、或二级4篇及以上;

主持横向课题2项及以上(文科课题经费共10万元及以上、理科课题经费共30万元及以上);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及以上;

获省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及以上;

有正式出版的主编教材、专著1部及以上;

指导学生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等。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在学生工作和行政管理方面有突出表现。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在学生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团活动、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行政管理工作认真踏实,有创新性,深受学院领导和教师认可。近3年年度考核有2次及以上校级优秀或3次院级优秀。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2.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附件1)和《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各单位(部门)。

3.各单位(部门)进行初审,并汇总《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如有2人及以上申报,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分别排序),签署意见后交至学院人事部。电子稿一并发送至专用邮箱rsb@zjnu.cn。

4.学院教务部、科技与社会服务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方面的业绩进行审核,并签署书面意见。

5.学院人事部汇总并复核有关材料,组织“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产生拟获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6.公示后名单报徐步云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时间安排

1.2023年10月18日前,申报“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的教师将参评材料报至各单位(部门)。

2.2023年10月20日前,各单位(部门)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将材料交至学院人事部。

3.2023年10月25日前,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业绩进行复核。

4.2023年10月27日,学院将参评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

5.2023年11月初,“徐步云优秀教师奖”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

6.拟获奖人员并公示,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附件1:“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doc(最新).doc

附件2:“徐步云优秀教师奖”申报汇总表.xls(最新).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