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3-11-06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浙实发〔2021〕19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39号)》文件精神,学院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推荐申报工作。截止日期前,各二级学院(部门)共申报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3人,经专家评审,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2023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具体名单如下:


1、先进集体

所属学院

申报单位名称

商学院

商学实验教学中心


2、先进个人

所属学院

申报人姓名

工学院

唐超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116日至1110日。

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邮件、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务部(实验室建设和设备管理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报真实姓名。

 

联系人盛含晶/82295061/shenghj@zjnu.com 

 

教务部

20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