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4-03-21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学院


现将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定内容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中有在校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审定工作安排


审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21—48日,各学院对照本科教学指导计划,审定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执行计划。

各学院以院级教学管理员身份登录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选择“教学计划管理”下“教学执行计划”菜单,点击进入“教学执行计划”功能模块。各学院审定教学执行计划后,选择“执行计划预览”功能打印,经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同意,纸质稿交教务部存档备查。

第二阶段:49日—19日,教务部汇总各学院审定情况,随机检查若干专业审定情况。

第三阶段:在指定时间后,后台将限制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执行计划的修改权限。


                                                          行知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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