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数字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4-12-19        供稿单位:行知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为顺应时代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多样化的需求,加快以数字教材为引领的新形态教材建设。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数字教材建设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立项的数字教材建设项目(院级、省级),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应完成教材书稿并提供出版合同。

院级数字教材最终出版期限为2025年12月30日,出版时应在书中注明“本教材获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材建设基金立项资助”。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第二批四新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数字教材最终出版期限为2025年6月30日,出版时须在教材封面上标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重点立项建设教材”字样和徽标。

三、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进度安排,填写中期检查情况说明(附件2),并将已完成的书稿和出版合同于12月31日前发至学院教务部,邮箱:chenyujing01@126.com。

2.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中期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分为中检合格、黄牌警告、撤销立项。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指导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教材编写与修订工作,提升教材质量,打造精品教材。


附件1:2024年度数字教材建设项目名单.xls

附件2:数字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说明.xlsx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教务部

2024年12月19日